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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档案局:着力“为民服务” 加强民生档案建设

四川农鉴网www.njw.sc.cn作者:日期:2014-03-05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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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为民服务” 加强民生档案建设

四川省档案局

2013年伊始,四川省档案局领导班子在围绕如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做好全年工作时明确指出:党的“十八大”报告表明我们党更加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档案部门肩负着“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神圣职责,在构建和谐社会、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应紧紧围绕民生关切,充分发挥档案工作服务民生的积极作用。档案工作要情系民生,找准出发点;结合实情,选好切入点;统筹谋划,紧扣着力点;重点突出,夯实落脚点;多措并举,抓住关键点。

为此,省档案局做出了开展“民生档案建设年”活动、继续深化全省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等一系列重大决策,制发《四川省留守学生(儿童)档案管理办法》等文件,取得了明显成效。

服务民生 开展“民生档案建设年”活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档案局长馆长会议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十大民生工程”,自觉服务民生,使民生档案真正发挥“记录民生、保障民生、服务民生”的作用,省档案局确定2013年为“民生档案建设年”,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民生档案建设年”活动,要求各级档案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民生档案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意义,明确要求,落实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周密部署,有重点、分步骤地推进“民生档案建设年”活动。

2013年4月,四川省档案局印发《“民生档案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该《方案》明确了民生档案建设年活动的主要内容:一是在全省开展民生档案相关情况的调研工作,摸清全省民生档案的种类、数量和进馆范围;了解和掌握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民生档案管理的主要做法和经验。二是规范民生档案管理,要求各级档案部门和省级有关单位要加大对产生民生档案的专业主管部门及部分承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二级单位的业务监督指导力度,重点抓好人社、民政等系统涉及民生专业档案的业务指导工作,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各部门和单位的民生档案管理工作。同时,省档案局与相关主管部门合作,调研出台多种民生档案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会同省社保局、省医保局加强对市(州)社保业务档案检查验收,督促市(州)完成县级社保经办机构社保业务档案验收工作。三是丰富民生档案资源。要求各级综合档案馆要以构建面向民生的多元化馆藏档案资源体系为目标,以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9号令为契机,依据《国家基本专业档案目录》的要求,加强对民生档案资源的收集,完善档案馆收集范围,改善馆藏结构,增大民生档案比重,制定到2020年民生档案达到馆藏总数60%的年度工作计划,组织民生档案接收进馆。进馆的民生档案要按照全宗管理原则,做到实体分类正确、收集齐全完整、保管安全可靠和利用便捷高效。要建立完善有关民生档案的接收、征集、管理、利用制度。各级综合档案馆要编制好2013年~2015年的民生档案数字化工作计划,抓紧开展对已接收进馆且利用频繁的民生档案数字化工作,加快数字化进程,逐步建立和完善民生档案数据库,并在今年完成馆藏民生档案5%的数字化工作任务。四是由省档案局制发《关于加强全省民生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各级档案部门根据本地民生档案的形成规律、种类、利用情况以及馆藏情况,建立和完善民生档案管理有关制度和机制,并结合实际,形成1~2个民生类档案管理的实施细则或相关文件。

为有效推进“民生档案建设年”活动,加强民生档案工作的制度保障,四川省档案局相继转发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国家林业局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民政部和国家档案局2013年2月22日印发的《农村五保供养档案管理办法》,与相关主管部门合作,调研出台多种民生档案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如与共青团四川省委、四川省关爱农村“留守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四川省留守学生(儿童)档案管理办法》,与省民政厅联合制定了《关于施行〈农村五保供养档案管理办法〉的几点意见》,与省农业厅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档案管理的通知》,初步构建了民生档案管理体系的框架,为全省民生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依据。同时,省档案局派出业务人员全面加强省级机关档案工作的业务监督指导力度,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各部门和单位的民生档案管理工作;有重点地抓好人社、民政等大量产生民生档案的专业主管部门及部分承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二级单位的业务指导工作;会同省社保局、省医保局对市(州)社保业务档案开展检查验收,督促市(州)完成县级社保经办机构社保业务档案验收工作。全省各级部门也积极行动起来,使“民生档案建设年”活动落到了实处。

关注民生 为留守儿童建档

在研究工作时,四川省档案局注意到留守儿童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朋友进城务工,把孩子留在家乡,这些留守学生(儿童)有的与父母长期分离,在亲情关怀、生活照顾、家庭教育、安全保护等方面面临一些问题。党和政府十分关心留守学生(儿童),要求从民族未来、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高度认真做好留守学生(儿童)工作。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就促进留守学生(儿童)健康成长做了大量工作和有益探索,共同协作,奉献爱心,形成了关爱留守学生(儿童)工作体系。这为档案部门出台为留守儿童建档《办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为留守学生(儿童)建档意义重大,可以记录留守学生(儿童)的成长历程,保护留守学生(儿童)的合法权益,留存社会关爱的真实凭证。省档案局将留守学生(儿童)档案工作作为服务民生的重要举措,纳入工作议事日程,联合共青团四川省委,将留守学生(儿童)档案作为专业档案依法管理,出台《四川省留守学生(儿童)档案管理办法》。

在制定《办法》的过程中,省档案局深入教育、卫生、群团等,调查了解留守学生(儿童)和各地各部门关爱留守学生(儿童)情况,着重了解留守学生(儿童)档案形成和管理情况,经反复论证,科学系统地对留守学生(儿童)档案工作进行了规定,既力求内容全面,又突出重点难点,突出了针对性、操作性和实用性,使《办法》更符合实际。《办法》明确规定,在留守学生(儿童)关爱、教育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文件材料都应纳入档案,进行规范管理,实行“谁形成谁负责”原则,档案形成单位应将留守学生(儿童)档案纳入各单位档案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应建立留守学生(儿童)成长档案、健康档案、用餐登记台账、营养状况档案和代理家长、帮扶记录档案等。《办法》还对建立和完善留守学生(儿童)档案管理信息系统,整合档案信息,实现资源共享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办法》出台后,省档案局十分注重其宣传和贯彻落实。一是注重宣传导向,增强留守学生(儿童)档案形成单位、社会各界的档案意识,使他们认识到,留守学生(儿童)档案不仅是留守学生(儿童)成长的真实记录,也是党和国家关爱下一代的真实写照;二是注重业务指导,加强对学校、卫生院(所)、社区等建立留守学生(儿童)个人档案的指导,加强对共青团、妇联等在关爱活动中形成各种文件的归档指导,力争做到收集齐全、保管安全、利用有效;三是注重资源共享,指导建立留守学生(儿童)档案资源共享网络,实现留守学生(儿童)档案信息共享,方便有关方面查阅利用;四是注重督促检查,联合教育部门、卫生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适时开展留守学生(儿童)档案工作的专项检查,促进留守学生(儿童)档案工作健康发展,营造关爱留守学生(儿童)的良好氛围。

《办法》的出台受到了有关方面的关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人民日报》2013年5月30日第4版刊载了《四川为留守儿童建档》的消息。《中国档案报》2013年6月27日第一版刊载了丁成明同志撰写的《依法履职 服务民生——制发〈四川省留守学生(儿童)档案管理办法〉的思考》一文。

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加强档案工作创新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是服务中心工作、服务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省档案局历年来的亮点工作之一。新年伊始,省档案局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听取了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县档案工作经验交流会主要精神的汇报,并研究决定以“巩固、发展、创新”为指导思想,继续加强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

根据局长办公会的决定,四川省档案局确定了今年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具体办法:以创建全国示范县和开展村级档案文化信息管理新机制试点为重心,着重工作创新;以配合牵头单位做好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新领域的档案工作和大力开展省级示范县、省级示范乡镇为两翼,着力“巩固”和“发展”。

创建全国示范县。一是严格把握创建单位的选择标准,注重创建单位的代表性和对全省的示范作用。通过严格筛选,精心选择了三种类型的县份作为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创建单位,即经济发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和城乡统筹工作开展较早的成都市温江区,“5·12”特大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开展得较好的绵阳市涪城区、雅安市雨城区,经济欠发达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开展得较好的平昌县和大竹县。二是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指导,着眼“创新”,着力打造“温江模式”和“平昌”模式。

成都市温江区为我国率先进行城乡统筹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资源丰富。温江区党委、政府一向高度重视档案工作,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起步早、基础扎实。温江区公平镇是全省第一个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省级示范乡镇,目前全区所有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均达到省三级以上规范化管理标准。各镇(街道)、村(社区)全面完成了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的修订工作,全面完成了档案的收集归档,建立了档案目录及原文数据库,设立了查阅服务点,实现了网络、光盘和纸质形式的档案信息共享。2011年温江区成为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区之后,区委区政府继续高度重视档案工作,并于2013年申报创建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

鉴于温江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基础好、起点高,省档案局在业务指导过程中要求温江区将创建重点放在创新上,探索农村信息资源共享新途径,探索为老百姓提供方便的档案信息查询服务新方法,打造“温江模式”。目前,温江模式已初见雏形。一是与民政、计生、社保等部门联合下发婚姻、计划生育、社保等专项档案规范性文件,初步建立起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业务标准体系;二是依托公众信息网、党政网、党员远程教育、档案信息网等平台,公开档案信息、涉农文件、惠农政策,初步建立了全区涉农档案信息共享体系;三是通过送档案下乡等活动有效地扩大了群众对档案的认知程度;四是正在着力探索建立区档案局与区级各部门档案共享平台和微型社区档案馆,提升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和查询服务水平。

平昌县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省首批扩权强县试点县,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档案工作相对滞后,尤其是乡镇和村(社区)档案工作条件差,申报创建示范县以前,大多数乡镇没有专门的档案室,档案数量少且多数没有进行必要的整理,村级情况更差。但平昌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档案工作,积极申报创建示范县,有决心在短期内改变平昌县档案工作的变化。

鉴于平昌县的情况对我省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开展和推动具有极强的示范意义,省档案局积极支持平昌县的创建工作,着力培育“平昌模式”。“平昌模式”的亮点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确定了15个县级部门定点帮扶43个乡镇综合档案室配齐硬件设施建设。二是由县目督办牵头,县档案局、县教体局、县卫生局联合组成3个督查组,每月对责任单位创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目标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得胜镇政府,邀请市档案局、县纪委、县监察局组成执法检查组,按照《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第30号令)的规定和《平昌县创建全国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目标责任书》的要求给予相关责任人员纪律责任追究。三是开展档案硬件建设和档案规范化管理的打分、排位、评级活动,使创建工作真正落地生根。

开展村级档案文化信息管理新机制试点。全省各地档案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比如,遂宁市档案局积极开展农村档案文化信息资源整合的探索与实践,一是会同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出台文件出台了村级组织档案工作“三有二好一无”标准,依托基层组织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络上载各种涉农档案信息,为农民群众提供多种形式的档案信息服务;二是与文化部门通力协作,结合农村社区建设和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将村级档案室与农家书屋合并运行,将档案与图书同步整理和统一管理,按村民的实际需求进行分类、编目,始终坚持便民利民的宗旨,统筹安排档案管理人员、农家书屋管理人员、远程教育管理人员轮流值班,村民网上查阅配备专人指导,极大地方便了广大村民的利用。

创建省级示范县和示范乡镇。2013年,全省新创建9个省示范县(市、区),使示范县覆盖到全省21个市(州)中的18个,示范乡镇创建工作与示范县创建工作同步推开,大力推动了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深入发展。

配合牵头单位做好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新领域的档案工作。省档案局与省农业厅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档案管理的通知》,派出业务人员对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人员进行了档案专业培训。全省各试点县档案部门也积极跟进,配合同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调研,制订、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档案管理。实践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开展到哪里,档案工作就跟进到哪里”的理念,取得了较好的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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