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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连续3年 每年启动100个省级试点镇建设

四川农鉴网www.njw.sc.cn作者:日期:2013-09-17来源: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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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16)日从省政府获悉,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省政府日前出台 《进一步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八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要求,要充分发挥信贷和投融资平台作用,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创新构建适合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投融资机制和金融服务模式,采取多种方式组建多元化的新型城镇化专业投资公司。组建省级新型城镇化发展专业投融资平台,筹集资金支持旧城危旧房和棚户区改造、小城镇建设和城市新区建设。同时,多渠道筹集旧城危旧房和棚户区改造资金,市(州)、县(市、区)可以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公用事业附加、土地出让收入等渠道中按规定安排,并鼓励企业出资、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股、委托代建等多种方式参与改造。

此外,加大小城镇建设投入。加快扶持培育一批经济发展快、人口吸纳能力强的小城镇,为推进新型城镇化、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就地就近吸纳农村人口创造条件。从2013年开始,连续3年,每年启动100个省级试点镇建设。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试点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功能,提升试点镇的承载能力和吸纳能力。市(州)、县(市、区)财政也要安排专项资金,加大投入。并且,要加大小城镇建设用地保障力度。研究制定完善土地政策,盘活存量土地,用好增减挂钩、土地综合整治、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工矿废弃地复垦整理、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等土地政策。根据小城镇建设用地需求情况加大用地保障,对省级试点镇建设给予一定的用地指标。

《措施》还指出,要大力发展小城镇特色产业,各地要研究出台支持试点镇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工业镇要坚持“两化”互动,企业向园区集中,加强市政和园区配套设施建设;商贸镇要注重加强商业街、集贸市场和仓储物流建设;旅游镇要注重塑造文化风貌特色,完善提升服务接待能力。通过几年努力,形成一批工业型、旅游型、商贸型特色小城镇,为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就近城镇化创造条件。并创新小城镇行政管理体制。依法赋予试点镇建设管理、市场监管、公共服务、民生事业等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不断增强试点镇自我发展能力。

最后,要加快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加大人才保障力度,积极开展多层次的城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培训,提高专业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各地需求,在省内高等院校、规划勘察设计和科研单位中选派一批专业技术人员到县(市、区)及试点镇挂职,建立健全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强化小城镇建设管理。

据了解,《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四川农村日报 记者 李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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