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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补助提高到每人每年280元

四川农鉴网www.njw.sc.cn作者:日期:2013-08-13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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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李媛莉)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以下简称《安排》),要求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80元,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水平。

  根据《安排》要求,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稳定在70%和75%以上。新农合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力争达到65%以上。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30元。今年免费为100万名农村妇女进行“两癌”检查。此外,将选择7个市(州)按国家政策要求开展大病保险工作试点。

  在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完善方面,《安排》提出,实施结合门诊统筹推行按人头付费,结合门诊大病和住院推行按病种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安排》鼓励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提出探索推进家庭签约医生服务模式改革。

  《安排》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将拓展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健全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帮扶机制,选派600名县级医院医师到城市医院进修培训。推进首诊负责制,规范双向转诊和分级医疗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可试点推行“先诊疗、后结算”。

  《安排》鼓励具有资质的人员(包括港、澳、台地区人员)依法开办私人诊所。提出力争2013年全省社会办医机构床位数占比同比增加2-3个百分点,服务量省内占比达到3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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