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布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试行办法
(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佳) 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四川省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旨在规范预制菜生产经营行为,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确保预制菜食品安全。《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施行。
生产许可管理明确,现制现售的预包装菜肴、中央厨房制作的菜肴、简单加工未经烹制的净菜类、速冻面米食品等主食类产品、凉拌菜等不纳入预制菜许可范围。
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规定了预制菜生产经营活动应符合的条件,明确了原料、生产过程、检验、运输等关键环节控制要求。明确预制菜生产加工过程中,不得添加防腐剂;鼓励企业设立预制菜销售专区,符合保证预制菜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并制作相关标识以明示告知消费者;餐饮服务提供者采用预制菜进行烹饪的,鼓励在餐饮服务场所或外卖平台网店上将预制菜信息明示告知提醒消费者,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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