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在四川等省份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将在四川、陕西、宁夏回族自治区等省份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由各省专项招聘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注册为乡村医生到村卫生室服务,并加大激励和保障力度,引导大学生乡村医生服务农村、扎根农村。
《通知》强调,支持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优秀大学生乡村医生。加大对优秀大学生乡村医生的政策支持保障力度。鼓励引导大学生乡村医生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以县为单位每5年动态调整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总量,盘活用好存量编制;乡镇卫生院应当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优秀大学生乡村医生。
此外,《通知》要求,拓宽大学生乡村医生职业发展空间。大学生乡村医生上岗前,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织做好岗前培训,帮助其了解掌握乡村医生执业规则和特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大大学生乡村医生的继续医学教育资源供给。中央财政通过现有卫生健康人才培养项目,支持开展大学生乡村医生能力提升培训,确保上岗后3年(含)内完成一轮培训。各地要通过培训、进修等方式不断提高乡村医生医学综合能力和实践技能,为其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创造条件。教育部门应统筹各级医学院校教育资源,为大学生乡村医生提供学历提升教育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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