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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德才拜会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党国英

四川农鉴网www.njw.sc.cn作者:日期:2016-11-15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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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11月12日,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农村发展研究所宏观室主任党国英应邀出席在四川成都举办的“当代农业发展讲坛”。讲坛期间,《四川农村年鉴》副总编辑王德才一行拜会了党国英主任,就建立适应现代农业的经营体系、宅基地有偿退出、“城中村”问题等进行了深入交流。


党国英 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农村发展研究所宏观室主任

党国英认为,农业经营体系的建立很重要,其架构对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建立与现代农业相适应的农业经营体系,要遵照公平和效率的原则。纵观发达国家现代农业发展,都是家庭农场+合作社,因为家庭农场更适应农业生产,劳动者的责任心更强。
党国英指出,中国农业要有竞争力,首先要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只有成本低,才能与国外竞争。农业生产方式可以是小农户+专业化服务,但最好是家庭农场+专业化服务。至于专业化服务由谁来承担,国外主要是靠合作社,国内目前主要是靠龙头企业,还有供销社。党国英觉得,还是合作社好。只有通过专业化服务,才能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增加农业产业链增值收入。如果只靠农业生产本身的收入,那就太少了,农业就赚不了钱,也就没人愿意从事农业生产,资本也不会青睐农业。要依赖合作社从事农业生产专业化服务,就必须先建立专业、规范、有效的合作社,通过减少合作社数量,提高质量,做大做强合作社。
在谈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探索时,党国英指出,要审慎进行,目前国家确定了33个县作为试点,其中就有四川的郫县和泸县。他个人非常欢迎这项改革,认为应该将农民宅基地捆绑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中一并进行改革探索。因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存量并不多,大多要靠宅基地流转过来。农民的宅基地是国家给予农民的福利,要退出来,肯定应该有偿,并在农民自愿的情况下进行。他还建议,尽快停止“一户一宅”福利政策,对历史遗留问题要妥善处理,要因地制宜,全国不要搞一刀切;农民的事情最好由农民自己解决,自行确定一个公平合理的宅基地基数,多的交一些钱;如果当地农民都不愿退,就不退;政府可以利用公共财政杠杆,将基础设施项目多放在农民集中居住区,这也是让项目资金能够发挥更大的效率。随着集中居住区条件不断完善,农民就会自愿前往集中区居住,为宅基地有偿退出奠定了基础。
党国英同时还指出,不是农村所有宅基地都需要退出,全国有2.5亿亩宅基地,不可能都通过货币补偿的方式退出来,这不仅增加财政负担,都退出来用处也不大。城市周边可以搞,以补充日益增加的城市建设用地需求,而且不影响农用地存量。党国英进而还提出在全国建立农业保护区的设想,区内区外宅基地区别对待,保护区内通过财政货币化补偿退出,保护区外通过市场化手段运作。“城中村”问题也可以通过类似宅基地的办法处理。他建议,“城中村”可以采用自然消亡的渐进办法,通过一段时间的项目干预、规划干预,让“城中村”逐步失去它的居住功能,聚居功能,待“城中村”设施老旧后,地价自然下降,政府再进行改造,降低补偿成本。对于那些影响到城市规划建设、大项目实施的“城中村”,国家可以择机进行改造,实行货币化补偿。

会后合影。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农村发展研究所宏观室主任党国英(中),《四川农村年鉴》副总编辑王德才(右),《四川农村年鉴》特邀责任编辑林毅(左)


党国英,1957年6月生,籍贯陕西绥德,出生地陕西子长,经济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宏观室主任,乡村公共服务研究创新团队首席研究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国土资源部法律中心等国家机构及若干地方政府顾问。
2014年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论文奖获奖人(国内农村学术研究最高奖),论文题目:农民政治参与的行为逻辑(发表于2012年某期《中国农村观察》,2人合著)。
出版《政治经济学的范围与方法》(合译著)、《驻足边缘》(文集)、《中国农村改革》《经济学理性》《中国农业、农村与农民》《数字与影像---中国改革30年》(主编、主笔)、《变革的理性》《城镇化战略》(2人合著)等。主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国际比较研究》《农村治理:社会资本与公共服务》等,主编或参与过其他多种学术著作的撰写,完成多项农村发展领域研究的报告,发表大量经济评论。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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