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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呼声最高

四川农鉴网www.njw.sc.cn作者:日期:2015-12-04来源: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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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政府2016年立法项目公开征集意见结束

12月3日,记者从省政府网站获悉,11月25日上午9点至12月2日上午9点,省政府法制办汇集的29件2016年立法项目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集了立法意见,根据网站显示的投票结果,《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以10090票,成为立法呼声最高的地方性法规。

此次公开征集意见的立法项目包括《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四川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16件,《四川省公共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四川省残疾人就业办法》、《四川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等省政府规章项目13件。在公开征集意见的7天时间中,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共收到31215票,省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共收到30024票,其中,《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获得10090票,占比32%,成为立法呼声最高的地方性法规。

据悉,目前我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大量的资源性资产,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地位缺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不准确,农村集体资产产权不明晰、农村集体资产保护不严格、集体经济收益分配不透明等现象普遍存在,阻碍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影响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该地方性法规的制定旨在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运营。(记者 任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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