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县连续5年荣获“少数民族地区类区先进县”称号
9月7日,笔者从相关文件获悉,2014年汶川县在全省175个县(市、区)中,县级经济综合评价排第71位,比2013年的第82位提升了11位;在51个少数民族地区县级经济综合评价排位中,汶川县位居第三,荣获全省“少数民族地区类区先进县”称号。据了解,灾后重建以来,汶川县已连续5年荣获此称号。
据悉,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经济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川委厅[2003]6号)确定的县级经济综合评价办法,遵循科学性、客观性和可比性等原则,四川省统计局从经济规模、发展水平、经济结构、发展速度、经济效益等五个方面,对2014年全省175个县、市、区(农业人口不足30%的成都市青羊区、武侯区、金牛区、成华区、锦江区,攀枝花市的东区、西区和自贡市自流井区等8个区未纳入评价范围)的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综合评价结果于2015年8月28日进行了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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